电商物流学院关于2018年度职称评议结果的补充公示
根据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资格的意见,经学院职称评议小组对相关工作业绩评议,同意上报贺红同志职称申报材料(综合一览表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11月25日,对以上申报职称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电商物流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反映情况,提出异议必须实名、真实并有证据。学院职称评议小组电话:027-87174589,纪检监督韩国威老师电话:027-87174564。
电商物流学院职称评议小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