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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5-10-21 浏览:
根据《长江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5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各班级困难生认定小组对班级困难生进行认定,现对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各班级认定结果名单见附件。
以上内容公示期三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学院学生科张根午老师反馈,地点:匠心楼212 ,联系电话:15007103497
花湖临空经济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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