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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解读
作者:zhaoxian 时间:2017-06-21 浏览:
一、大学生如何享受创业补贴?
答: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可向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困难毕业生如何享受求职补贴?
答:对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年度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困难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答:为鼓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我省规定上述人员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的,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工种,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享受每人200元至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四、什么是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答: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从2012年起,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从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经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分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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