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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生创业最新政策
作者:zhaoxian 时间:2017-06-21 浏览:
湖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下发通知,今年继续投入2000万元,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通过评审的每个项目可获得2万-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享受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以及“一对一”创业指导等服务。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还可参加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创业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
为扶持大学生创业,湖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大学生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1、首次创业可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湖北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可以申请2至20万元无偿创业资金扶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可申请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省教育厅实施“金种子”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省科技厅实施“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大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3、提供50万元内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税费减免优惠和免缴行政事业性费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大学生创办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其在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5、创业可以享受培训补贴和免费创业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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