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教学部门:
为加强实训室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教学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认真做好2014年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排序。各部门申报2014年教学设备购置计划时,要兼顾到各专业的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列出优先次序,2013年批准的教学设备购置计划(长职院【2013】61号文件),本年度可继续执行,但需重新申报。
2、效益优先,突出重点。确保购买满足实训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又要充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3、完善配套,切合实际。各部门在上报拟购置的设备时,一定要考虑设备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备,避免不切实际的虚报。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建设立项申报书》和《2014年度教学设备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2、填表时应符合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列出轻重缓急,确定本单位设备计划的购置重点,计划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再更改。
3、设备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调研咨询,使设备预算单价尽量与市场实际价格相符。避免盲目追求高端设备,既要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又要考虑设备的适用性、经济性。
4、实训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不在此计划中申报。
5、为保持计划项目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要重视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落实,同时对所申报的教学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6、所有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必须在本部门用房条件内规划。
各部门报表在确认无误后,纸质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教务处,同时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吴洪刚 联系电话:87170139(70139) QQ号:22258161
附件1:实验(实训)室建设立项申报书
附件2:2014年度教学设备购置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