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1.选拔对象
(1)经省教育厅正式注册的我校2014年普通全日制高职应届毕业生。
(2)具有我校毕业学历应征入伍,于2013年退役并经湖北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具体可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精神。
2.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包括课外9学分),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同时,报考学生还要符合举办本科院校制定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2)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
我省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部分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数为6418名(具体举办高校名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所有计划面向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
凡报名参考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对应参加指定的一所本科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2013年承担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等5所院校。
三、普通专升本考试
201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负责,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确定。
四、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
学生本人先了解所报本科学校要求后,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院系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到教务处审查,并办理成绩证明和相关手续。
退役士兵考生直接到举办高校报名,需查询高考考生号的考生需带毕业证原件到原专科学校查询。
2.报名
(1)学生持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5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本科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16日,每名学生限填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见各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3、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在2014年5月31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1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4、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择优录取。未录取的学生不予调剂。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5、公示。举办高校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至少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能上报备案。
6、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需在规定时间内由举办高校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复核备案。备案通过后的学生,由举办高校发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7、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提取本人档案。
五、收费项目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14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举办高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除按规定收取考试费、学费、住宿费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性强,学生、家长和社会高度关注,各部门及相关院系要精心组织,要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位有资格报名的学生。同时,要对报名学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向专升本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切实保证我校专升本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有关201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可在省教育厅政务网焦点专题“2014年普通专升本”专栏查询(网址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1697)。请学生及时关注。
附件:
1、2014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2、2014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
3、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样表下载:2014专升本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