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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丹 时间:2014-10-31 浏览:
根据《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我院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经过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推荐,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领导老师认真审核、认定小组认定,拟推荐两名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公示如下:
电子商务1203班 陈艳 物流管理1204班 江益
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与1-1010办公室彭丹老师联系,电话027-87170107。
电商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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